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工程项目招标和什么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工程项目招标以及什么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流程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流程
建设工程尤其是大型工程项目通常直接关系着国计民生,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危,为实现低成本高质量这一目标,国家制定了《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项目、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具体流程: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念及类型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建设工程发包人单方面阐述自己的招标条件和具体要求,向多数特定或不特定的勘查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等承包人发出邀约邀请,被邀请人向发包人发出邀约,进而由发包人从中择优选出交易对象并作出承诺的行为。
根据邀请方式和被邀请人是否特定,将之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招标行为。
邀请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招标行为。采用此种方式招标的,发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二、如何确定招标项目范围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和“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4)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2)使用外国*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文述及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其中,(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2)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二)可以不招标的项目范围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三、招标投标应遵循的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发布招标公告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2、公告发布方式。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3、公告内容。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缴纳和退还方式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五、投标
1、对投标人主体资格的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向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投标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3、投标方式
投标人按统一格式密封送达或邮寄到投标地点。中标人对邮寄投标方式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规定。
4、禁止性行为
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包括招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1)串标。招标人与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报价;(2)hui标,即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hui的手段谋取中标;(3)低于成本价竞标;(4)骗标,即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招标。
六、开标、评标
1、组成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委产生方式
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2、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3、评标标准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若不符合前述条件或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发布中标通知、签订书面合同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八、报告备案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九、中标无效情形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
1、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
2、招标代理机构违反保密义务或者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招标人有泄露应当保密情况行为的;
4、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5、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违法进行实质性内容谈判的;
7、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就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二、什么是建设工程招投标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就特定建设项目诱引多个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作为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自身情况拟定标书参与投标,然后由招标人以法定方式开标决标,选定中标人并与之签订有关合同。
三、什么是建设工程招标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就特定建设项目诱引多个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作为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自身情况拟定标书参与投标,然后由招标人以法定方式开标决标,选定中标人并与之签订有关合同。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内容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内容,可以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也可以是某个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亦即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招标投标。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材料设备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竣工投产,交付使用,实行全面的招标投标。投标者必须是具有总承包能力的工程承包企业。
2.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是为了优化勘察设计方案,而择优选定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招标一般采取可行性研究方案或设计方案招标,可以是一次性总招标,也可以分单项、分专业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单位是主持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3.为了择优选择供应建设项目的各种材料和设备,由建设单位向材料设备制造供应单位招标,也可以委托工程承包公司或设备成套机构招标。投标者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投标条件的材料设备制造单位和设备成套公司。
4.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优,工期短,造价合理,由建设单位对投标者的报价、工期、质量保证措施、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标的可以是全部工程,也可以是单项工程、部分工程或专项工程。
5.经建设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可委托有对外贸易资格的公司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进行国内工程国际招标投标。
参加投标的外国公司须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如果中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及国际惯例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四、什么是工程项目投标
工程项目招投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工程项目投标程序:
(一)招标项目备案: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当日)。
(三)招标公告备案: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四)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受理交易登记: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
(六)投标报名: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
关于本次工程项目招标和什么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